【宣導】請各單位加強網通設備及IoT設備對外連結之資安管理

公告日期:2026-09-23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臺教資通字第1150090119號函辦理(詳附件)。

二、請各單位依照旨揭資安管理說明,加強網通設備(如路由器、防火牆、VPN設備等)及IoT設備(如網路攝影機、網路儲存設備、印表機、環境監控設備、門禁系統、差勤設備等)對外連結之資安管理作為,如全面盤點建立清冊並指定管理權責、原則禁止例外允許遠端連線、關閉不必要之服務及通訊埠、變更設備出廠預設帳號密碼並設定高強度密碼、將資安要求納入採購規範、禁止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(包含大陸、香港及澳門之廠牌)等。

三、委外活動網站網域之資安管理(數發部115年6月26日數授資通字第1152000210號函),詳相關公告及附件。

(一) 電子看板之資安管理,可參考數發部「電子看板資通安全管理須知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