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於101年1月3日發布行動化服務發展原則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6KDkyy),針對安裝於智慧型行動裝置之應用軟體開發訂定相關規則,並根據此原則每年實行服務績效管理調查(如附件1),行政院所屬機關、國立學校及國營事業開發之APP皆須符合規定(如附件2),並自行上數位發展部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(網址為https://accessibility.moda.gov.tw/)更新App相關資訊,摘要如下:
APP上架一年後,下載次數應達1萬次以上。(主辦機關會自己上Apple Store及Google Play查證)
APP系統版本每年應更新,內容每3個月應更新。(主辦機關會自己上Apple Store及Google Play查證)
不可有民間之功能或性質相同的APP。
以上三項如不符合且不願下架APP,應簽報部會資訊長同意。實際執行方式是教育部每年來函調查1次以上,如不符合但學校擬維持上架,則需陳述具體原因函復教育部,如教育部未予同意則可能來函要求下架APP。
Android及iOS版本APP每年皆應通過經認可實驗室之資安檢測並提供合格證書(有效期限一年。目前該檢測之費用每一APP每年約需12萬元,不含弱點修復費用)。
應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礙設計作業。
iOS APP上架每年有上架費用,Android上架須申請鄧白氏環球編碼,有相關費用且有效期。
請開發APP主辦單位妥善規劃APP功能及內容維護作業流程,以及APP推廣計畫並確實執行以達下載次數規定。開發、保固及後續維護需求規範應包含APP版本更新、內容更新(如果資料非自動介接而來且系統未提供後台功能維護資料的話,APP內容更新就有可能需由廠商執行)、資安檢測應修復至合格為止、上架相關費用包含於契約價金內等規定(計網中心可協助審查需求規範文件),以避免APP被強制下架之情形。
本說明及相關附件放置於雲端硬碟:https://reurl.cc/nm5mLn